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时间:2020-06-24 10:58   来源:市政园林监督科   作者:郭楠茜

  今年以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主动开展保护河湖执法工作,突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取土综合整治两大重点,狠抓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对全市建成区内的乌兰木伦河、红海子湿地公园等14处河道湖泊开展保护河湖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覆盖。重点整治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现象,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见效一处、严防问题反弹,共清理废弃物和垃圾4554.7吨,美化净化了河湖环境。严格河道监管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管,严防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10处,共计243平方米。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整治通过现场巡查、无人机巡查等多种方式,实行河湖动态监管,强化巡查机制,截至目前共巡查97次三是严厉打击河道违规取土行为,压紧压实责任,严厉打击违规取土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规范取土秩序,确保河道安全。四是主动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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