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动真格 严执法 从化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时间:2020-12-25 09:34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   作者:

  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和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从化区城管部门自12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月整治行动,对垃圾分类强制单位、物业小区、餐饮行业混投行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责任,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居民、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进行“面对面”讲解,并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全员行动 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整治

  据介绍,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12月起,召开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会、加温会,制定《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局各机关科室与各镇(街)城管中队齐出动,明确执法任务数,每周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持续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对物业小区、学校、集团单位、餐饮行业、强制分类单位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检查。12月1日至12月21曰,全区生活垃圾立案239宗。

  物业小区为重点执法对象

  为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垃圾分类处置秩序,督促餐饮企业、物业小区严格执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中队,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

  江埔城管中队对辖区其他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在从化区江埔街一大型物业小区,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由第三方负责收运垃圾的车辆,存在运输车辆上标注生活垃圾类别标识错误、混合收运的问题,收运人员将“其他垃圾”与“厨余垃圾”倒进同一收运空间。

  据了解,在本次立案处罚之前,辖区城管中队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或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强调管理责任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但在当日检查中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执法文书,暂扣了垃圾收运车辆,当日在完成询问笔录后,将依法立案处理,拟处以1000元罚款。

  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最高将罚500元

  随着全社会垃圾分类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垃圾源头分类需要全民参与。今年8月,广州市公布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修改前,个人违规行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现在,个人在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处罚罚金的上限较修改前有所提升,个人违规情节严重的,可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垃圾分类检查中发现,仍有不少餐馆、饭店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的问题。此前,城管部门已多次责令改正,发现农庄、餐馆、饭店仍存在上述问题,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属地中队当场对街口街、江埔街、良口镇等餐饮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处罚。被处罚的餐饮个人均表示会积极配合整改,城管执法人员也会进行“回头看”,对不配合整改、不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动真格,严执法,坚决进行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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