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9-21 14:2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宋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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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旗区拟定本级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行政权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并负责考核旗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城市公共事务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根据需要统一调动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力量,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突发性和临时性任务。

  (五)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维修、改造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的管理及维护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招投标工作;参与对相关企业运营的监督工作。

  (六)参与推进数字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管理。

  (七)受理城市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负责城市核心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工作。

  (九)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牌匾审批、监管工作。

  (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职责包括: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未经批准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亮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黑色路面以外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规划区内河道的监督权、处罚权;

  9、行使公共服务(供、节、排水,供气,供热)方面的监督权和处罚权。

  (十一)承担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牌匾审批、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协调配合各科室工作;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和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事宜、党群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核心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科

  负责接待并登记信访事项,受理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信访事项并交有关科室、部门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信访事项提出转办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对受理的信访事项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督促、检查、指导全局各科室及下属机构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向党组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法制宣传培训科

  负责起草有关政策和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和部署全市性统一执法行动;负责社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大社会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章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受理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投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

  (五)综合治理科

  负责综合协调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根据需要负责统一调度各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联系直属执法支队。

  (六)户外广告管理科

  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牌匾审批、监管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部门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总计为256.82万元。决算数总计为320.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3、城乡社区支出27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有所减少,2016年总支出为322.28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的宗旨,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20.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16.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5万元;支出总计320.7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3万元,下降0.50%;支出总计减少1.53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的宗旨,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79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4万元,占70.20%;项目支出95.60万元,占29.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0.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5万元;支出总计320.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0.79万元,下降0.20%;支出减少0.79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的宗旨,大力压缩经费支出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4万元,占70.20%;项目支出95.60万元,占29.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65万元、津贴补贴77.78万元、奖金4.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7万元、退休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21.64万元,较上年增加1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一名;公用经费3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98万元、印刷费1.01万元、水费0.65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0.93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增加8.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正处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当中,部分职能划转至我局,执法工作量加大。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15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15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正处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当中,部分职能划转至我局,执法工作量加大。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和养护修理,车均运维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4.4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正处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当中,部分职能划转至我局,执法工作量加大,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0万元,比2016年增加8.69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正处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当中,部分职能划转至我局,执法工作量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1.45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当中还未验收;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0.8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当中还未验收。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比2016年减少1.00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收回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琛智      联系电话:0477-85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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