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2-12-01 15:37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作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鄂建提复字〔2022123               

  包德博信其木格、苏翠平、张斌委员: 

    你们的《关于规范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为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联合印发的鄂尔多斯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已明确规定烟花爆竹的禁限放区域、场所、时间段等事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65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烟花爆竹随意燃放所形成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依据体系。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打击整治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88日 

    (联 系 人:王恺 

    联系电话:0477-858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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