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17:10   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翠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写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0305

  电子邮箱:1005714371@qq.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2栋2012办公室)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落实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变化,修订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程序、内容管理工作。

  (三)深化了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一是制定印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群众深入了解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重要政策、专项行动、部门动态、审批流程、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人事财务等主要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城市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信息简报等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参加了“鄂尔多斯行风热线”,正在建设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构建了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及时查阅和获取发布的最新信息。

  (四)加强了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一是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对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政务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关注和回应。二是完善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全面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水平,及时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主动权,实现舆论引导的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强化监督考评机制。信息公开纳入市局对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和旗区城管执法局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等形式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力度

  (五)提高了信息公开能力。通过参加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市局周四集中学习、领导讲党课、自学和购买信息公开管理书籍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夯实信息公开审查基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在“鄂尔多斯在线网站、“鄂尔多斯党建”网站、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晚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300余条,印发工作信息简报10期;二是及时更新完善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概况。对领导班子成员、职能职责、科室及二级单位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完善;是加大公示公告力度在办公场所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等,就党务政务方面的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完善鄂尔多斯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二级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发〔2014〕43号)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对梳理出的39项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项、监督检查3项、强制措施2项、强制执行6项、行政处罚27项)进行了修改、复核和动态管理,并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二)财政资金管理按照《预算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89号)的要求,我局已将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季度在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民众需求还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丰富和细化。一是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性文件、财务信息、人事信息、执法信息等依法依规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答复民众、法人等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建设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学习培训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3月27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